DB45/T 2618.4-2022 行政复议工作规范 第4部分:基础保障
标准编号:DB45/T 2618.4-2022
规范名称:行政复议工作规范 第4部分:基础保障
该国家标准规定了支撑行政复议服务工作的设施设备及人员配置要求。
该国家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中的设施设备及人员配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林金文、范小辉、唐政、李文金、农荣飞、曹吉锋、周玲、林建业、吴宁忠、严婷、韦怿琳、卢艺、王欢、苏紫敏
批准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业分类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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